办理条件
属非婚生育、早婚早育(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办理材料
1、父母双方申请报告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3、父母双方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
4、若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的,申请落户方必须在报告中写明另一方下落不明,并加盖单位、村(居)委会章。
办理地点
南宁市公安局
地址:怡宾路8号
联系电话:0771—5878110
兴宁公安分局
地址: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
联系电话:0771—2816104
青秀公安分局
地址: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
联系电话:0771—5888090
办理时限
城区内:9:00—12:00,13:00—17:00;
县域内:夏季:8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;冬季:8:00—12:00,14:30—17:30
条件符合、资料齐全,予以当场办理。
文档为doc格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