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典美文舔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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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叶老了,父亲也老了。
秋风知道自己也会老,所以拣着青春的当儿,一阵一阵吹来,好先把树叶吹老。老了的树叶肌肤蜡黄失青,颜面斑驳不洁,茎脉暴起如蚓。风一来,就在风中打摆。落在地上的,连一丝风都挡不住,任风随意翻卷。
但日子从未老过,它是不曾停歇的风。风磨万物,万物难免一老。父亲能把镰磨成弯月,日子就能把父亲磨成弯月。镰贴着土的时候,父亲顶过青天的头颅也就该着地了。落叶要归根,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父亲也终要把自己交给土。
除了日子常青,还有什么是能够常青的,父亲用一个举止告诉着我。
当秋风把最后一枚树叶吹老时,母亲将新玉米脱成粒,再用石磨磨成细碎的玉米糁子。躺在簸箕里的每一粒糁子亮黄而棱角分明,亮黄而棱角分明的还有炊烟和日子。当经慢火炆煮的一碗糁子汤、一碟三大王菜呈上来时,时光突然凝固,凝固成肃穆和庄严。阒寂终要被打破,时光在父亲晶莹的眼眶里碎成一窑洞的激动和甜蜜。伸出双手,缓缓地捧起碗,捧到头顶,再落到唇边,闭眼深吸,随后缓缓睁眼启唇,吮进一小口,慢品起来。吃罢收碗筷时,父亲再次将碗置于宽大的右手掌,把大拇指伸向碗沿并弯曲扣住边儿,其余四指分开用力囚住碗,然后把碗切近脸颊,伸长舌头,把残留在碗里的汤汁一寸寸舔尽舔干。有舔不到的地方时,手腕向左一偏,头向右一倾,转动舌头,剩余的区域便一舔而光。临了,还不忘把筷子吮咂一遍。
碗如新洗,便向饭盘子里一轻推,接着咂吧几个嘴唇后,起身,下炕,勾鞋,出门。铿锵的脚步声、铿锵的背影如碗的锃亮长在了布满炊烟味的窑洞,长在了偌大的庭院。
这场景从我记事起就种在了窑洞的那一方坑上。如今窑洞废圮了,那一方土炕上老鼠不知去了几回,它在寻找与它同居一室的主人的味道。微尘上的几粒鼠屎、几痕鼠爪,是它有意留下的。它觉得失忆的人间有时得必须唤醒,所以它笃定地留下了笃定的屎和爪痕。
如今的父亲,日子把他磨成了一粒尘埃,风把他吹成了一粒尘埃。其实,他一直都是一粒尘埃,土地生了他,养了他,他只和土地亲,他只记得土地。渐老的父亲不知从什么时候就开始做着一道连减题。日子把他的骨头磨脆了,风把他的躯体吹皱了,风也把他的记忆掏空了。今年,给我和兄长常念叨一件事——挖掉地里的树,赶紧种粮食。那一刻,我只麻木地戏谑了一句:“哪一顿把你饿下了?”父亲凄然一笑,说:“我怕把你们饿下了”,然后便不语了,慢慢转过身,浑浊的目光爬上墙头,盯着蹿过墙头的玉米梢能立半晌。
时间剔骨之后,留下的是不是都是痛苦?一阵秋风起,树叶哗啦作响时,一枚黄叶匍匐在脚尖。叶面上,被冰暴砸过的伤痕绾结成疤,硌得风抖了一下。
父亲兄弟五人,他行三,难得有一次去距家十里路的小学上学的机会,他很珍惜,尽管每天要跑二十里路的往返。当阳光把树影推移至东南方向时,父亲一路小跑回家,放下书包后,第一件事就是提上篮子奔向田野去拣拾菜叶或可食的野草。乌鸦发出最后一声鸣叫时,父亲拣回的菜叶或野草被奶奶混上玉米面,揉成菜团后蒸在了锅里——这是父亲第二天早间和午后的餐饭。来回奔波,最免不了的就是迟到,经常晚来的父亲被“辍学”了!
到四五月青黄不接时,整个村庄被饥饿抽去了筋,陷入深度乏力的泥淖中。合作社的大灶就设在胡同的一只大箍窑里,灶膛里火舌飞舞,大铁锅里却只浮着几片绿菜叶。为了那几片菜叶,和藏在掌勺师傅勺底的那几粒米,排队打饭的人都把眼睛瞅绿了。一片菜叶、一粒米生生把一群茂腾腾人征服了。父亲舔碗的习惯生于此时?乍起而旋的风搅得树叶互殴,我也被风扇了一个巴掌。
在靠工分维系日子的最后几年,父亲兄弟五人分家了,父亲只分得了一孔窑、一口锅、小半袋杂粮,还有我、兄长、姐姐这三张饥饿的嘴巴。风把田野刮得越来越干净,风也把我们的肚子刮得越来越瘪。早晨,看着辗转反侧,呻吟不断的我们,父亲眉间的“川”字纹深了一寸,“饿”字也成了让全家人色变的一个词。
……
秋风一天比一天浓烈,树叶一天比一天苍老,习惯了左手执筷的父亲这次双手捧起碗贴向脸颊,等全部脸颊陷入碗里时,只见他的头一上一下地连续运动着,碗也在十指的移动下慢慢旋转……
哎——
日子把父亲腌老了,父亲把自己在岁月深处也腌成了一位朝圣者,那块深腌的疤也终成了一页鎏金而长青的经文。
在丰衣足食的生活里,一粒米的得失似乎已经不为人们所算计,可是今年春节回家拜年,到干爸家去吃饭,发现他们一家还保持着舔碗的习惯,着实让我感动了好一阵子。
干爸家在农村,吃的是农家的家常全席,喝的是小米粥。他们舔碗,舔的.是米粥碗。米粥喝完了,碗里本来不会有什么剩余,只是在碗帮子上粘糊了少许的粥样物。他们舔。双手托着碗扣住整个脸,舌头吐出老长,自上而下,一圈,一圈,一圈地舔过去,直舔到碗底,直将那碗舔得滑溜光亮。一家人都舔,发着吸溜吸溜的声响。
舔碗,是已经过去的那个时代的事情,是我们父辈们干的活儿。当然,我也干过。那时候,粮食紧张,人们缺衣少食,吃菜咽糠,饥肠难填,生活苦焦,大家或许不会计较一粒米的来之不易,但都知道一粒米的珍贵,他们生怕损失了一粒米,丢掉了一颗粮食,所以舔碗。
那时候,农民们最看重的就是粮食。
收割结束,全队人会集中起来,猫着腰,张大眼睛,在庄稼地里搜寻遗珠般地搜寻遗失的一个谷穗,一颗麦粒。
生产队的大场里,打碾结束,扬场结束,粮食堆成了堆,队长会带着大家,将草帽脱下来,端在手上,将散失的颗粒一粒一粒地拾起来。没有戴帽子的,便将鞋子脱下来,将那些颗粒收进鞋窝里,送到粮食堆里去,这叫做颗粒归仓.
馍馍是很少能吃到的,窝窝头是很少能吃到的。每吃时,他们总会十指并拢,双手捧着,生怕掉个渣子。一不小心掉了一星半点,他们也会细心地拾起,吹一吹沾在上面的尘灰,吃掉。
土豆也是那时候的主食。那时的土地贫瘠,加上土豆多种在山洼地,品种差,收获的土豆大多只有指拇蛋儿那么大,乡亲们只能将它们煮了蒸了吃。土豆的瓤儿味美可口,可是那皮子却涩,麻,难于入口,难于下咽,尽管只有薄薄的一层,可是大家都舍不得剥掉,一口一只,连皮带瓤儿吃了。
多少年以后,便到了今天。今天,吃穿是不用愁了,不仅仅在城里,在农村也是,大鱼大肉早已经进入了普通人家的饭碗。大块地吃肉,大碗地喝酒已经成了家常便饭。可是,许多人早已经忘记了当年舔碗、拾吃馍渣子的事情,忘了光着脚丫,端着鞋窝满大场寻找一粒粮食的事情。单位接待,朋友聚会,一桌饭动辄就是一两千元,那个排场劲儿铺张劲儿实在让人看着心疼。其实,让人心疼的事儿还在后头。大家伙儿酒足饭饱脑满肠肥之后,饭桌上还有满盘子满碗的好菜好饭,便都很绅士地起立,毫无疼惜之情地扬长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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